我所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位于1号楼的西端,是一个环保部许可的丙级非密闭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场所,多年来为我所的相关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目前同位素实验室被批准使用的放射性核素为四种:3H,14C,32P和35S。根据我所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以及环保部对丙级非密闭放射性同位素操作场所管理的要求,我所同位素实验室将进行改扩建,增加放射性核素种类后可依法开展3H,14C,32P,33P,35S,51Cr和125I的放射性示踪实验研究工作。改扩建还将增加一个无RNA酶洁净操作间,并扩大放射性废弃物的储存库为一个标准间。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认为我所的同位素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周围场所的防护与安全,为相对独立的区域,对公众影响较小,因而从辐射环境保护方面论证,该项目选址是可行的;辐射防护屏蔽能力符合辐射防护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布局及分区合理,屏蔽设计符合环保要求;增添P-33, Cr-51, I-125这三种核素的同位素实验室运行时,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的公众成员所受的最大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相应剂量约束值(2.0mSv、0.1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同位素实验室周围辐射环境现状调查表明:同位素实验室工作场所外照射和表面污染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该项目营运后,年产生放射性废水和固体废物暂存衰变处理,经监测后,按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对于长半衰期且超过清洁解控水平的送交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因而我所的同位素实验室改扩建项目是安全、可行的。
该项目营运后,将显著增强同位素实验室为我所研究人员的技术支撑能力。如有疑问或需反映情况的,请于7天之内(2016年10月25日-11月1日)向安保办举报或反映,电话:64889891,邮箱:anbc@sun5.ibp.ac.cn。
生物物理研究所综合处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