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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

在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中进一步落实"放管服" 工作的通知

(科发条财函字〔2018〕17 号)

各专项牵头承担单位、各专项总体组( 办公室) 、院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促进我院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重大科技成果产出,按照" 放管服" 改革有关要求,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预算和财务管理的 多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少管理层级,扩大专项管理自主权

(一)改革资金拨款方式,减少管理层级。为进一步提 升专项总体调控能力,根据各专项任务安排情况,由专项总体组( 领衔科学家) 、主管部门提出经费细化方案,院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下达至项目承担单位。专项办公室、项目承担单位应确保" 接得住、管得好" ,及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使用单位。原则上年初已细化的资金应于每年 1 月底前落实,且不低于年度资金的 50%;其余部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应于每年 6 月底前完成。对于不及时拨款、不按审定方案拨款或擅自截留资金等情况,主管部门、专项办公室应加强监管,建立惩罚机制。

二、加强过程财务服务,简化财务验收程序

(二)建立专项财务责任专家制度。院将遴选资深财务专家,为每个专项指定 2 名财务责任专家,全过程指导和协助专项办公室、牵头承担单位、参与单位等完成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财务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定期检查专项财务管理、 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三)加强财务责任专家与专项监理联动。院将建立专 项财务责任专家与专项监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将任务目标监督检查和财务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共同对专项实施过程开展监督管理,定期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专项管理决策提供 支撑。在财务验收中,专项监理作为技术专家全过程参与财务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精简专项财务验收程序。院将采用专项财务责任 专家与会计师事务所相结合的验收方式,简化财务验收程序, 由目前的三级验收变为两级验收。由专项财务责任专家指导 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完成专项财务审计验收工作。对中期财务 检查已有检查结论且已整改到位的,在财务验收中不再重复 检查。

三、加强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管理

(五)加强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管理。为保障专项资金 预算执行,避免新增存量资金产生,主管部门、专项办公室 应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日常监控,及时掌握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院将按照结转结余资金考核方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因预算执行不力产生的扣减资金,由承担单位提 出针对专项资金的扣减方案。

(六)加强专项结余资金分级管理。专项结余资金反映 了专项预算安排的准确性和专项资金使用的效率。为进一步提高结余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优秀团队的后续支持,院将 加强统筹专项结余资金。净结余和审减资金不超过预算收入( 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5%的,由主管部门与专项总体组( 领衔科学家) 拟定后续支出计划,支持优秀先导团队; 超过 5%的部分,收回院财政统筹安排。

请各专项总体组( 领衔科学家) 、专项办公室、专项牵头承担单位和各项目承担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的专项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为重大成果的顺利产出保驾护航。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8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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