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财字〔2019〕37 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院党组关于深化科技资源配置管理改革、盘活存量资源、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水平的要求,促进重大成果产出,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行部分项目后补助支持方式的通知》(科发条财字〔2014〕60 号) 的基础上,结合《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和教育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8〕96 号) 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院级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纳入后补助支持方式的项目范围 在"璀璨行动"项目、"仪器设备功能开发"、"科技服 务网络计划(简称 STS 计划)"、"弘光专项"等产业化导向明确的项目的基础上,将国际合作人才项目、规划与战略咨询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项目、院级重点部署项目、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纳入实施后补助支持的范围。纳入 后补助支持方式的项目可以是产出目标明确、考核标准客观的项目;也可以是需要项目承担单位盘活存量资金先行启动的项目。 二、规范后补助项目管理 (一)规范项目立项管理。对于纳入后补助方式支持的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事前立项管理,严格论证,科学、 合理设定绩效目标。预算管理按照各类项目管理要求实施。项目类型中应明确"后补助"字段,要求承担单位在任务书封面及签批盖章页明确标识。项目主管部门每年应将批准立项的后补助项目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 (二)加强后补助项目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后补助项目 主管部门将会同条件保障与财务局逐步开展后补助项目综 合绩效评价。采取用户评价、用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实施效果跟踪评价,重点关注后补助项目科技研发活动和成果的可持续性,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以后的申报资格条件之一。 三、规范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 (一)拓宽后补助项目资金来源。后补助项目资金来源 可包括:研究所统筹使用的自有资金和项目结余资金;通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用户单位或企业投入前期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以及国家各类科研任务暂时闲置资金等。 (二)规范后补助项目财务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后补助 项目会计核算,在 ARP 系统中单独建立核算账号,严格按照立项时项目课题编码,独立核算,准确归集成本费用。后补助项目课题可采取"赤字运行"方式管理。后补助财政资金 到位后,凭借批复的后补助项目任务书、备案清单,经财政专员办批准后,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 (三)明确后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在保证单位科研任务 资金充裕的前提下,对于前期已经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银行存款安排支出的部分,后补助资金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安排使用,不再限定具体用途。对于前期统筹动用基本科研费等垫付的部分,后补助资金可用于科研活动各项支出。 院将加强对后补助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对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重复申报立项、虚假评价等骗取后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将停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补助经费。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9 年 8 月 19 日 |